建筑垃圾变新型建材三
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
专家向记者介绍,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也是目前我国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的主要方式之一。将建筑垃圾经过初步清理,分拣出可回收的钢筋和木材、再把砖石、水泥混凝土块破碎成骨料,经过筛分,除去杂质,形成一定粒径要求的建材原料,然后按级配设计要求在原料里添加水泥和粉煤灰等辅料,加入一部分水后进行搅拌,形成不同的建筑产品和道路建设产品,这些产品完全可以替代普通砂石料用于道路基层。今年5月,上海市虹桥枢纽作为资源利用生态道路核心技术的一部分,近50万立方米的建筑废弃物及渣土在道路工程中得以转化应用,为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再生利用起到了示范作用。据悉,有一些代表企业,如云南巨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骨料资源化利用率可以达到95%以上。
利用建筑垃圾堆山造景
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当然不仅仅局限在以上两个方面。让人倍感惊奇的是,国内很多风景秀丽的人造山居然也是由建筑垃圾堆山造景而来。如天津市最大规模的人造山占地约40万平方米,利用建筑垃圾500万立方米,如今这座人造山已经成为天津市民游览休闲的大型公共绿地。而河南省濮阳市为有效解决建筑垃圾的处置问题,从1999年开始,在濮上路以西占地500亩建设濮水公园,利用建筑垃圾进行堆山造景,既弥补了平原地区无山无水的缺陷,又大量处理了建筑垃圾,得到一致好评。更值得一提的是,2008年,河北省石家庄市首批确定7处建筑垃圾堆山造景地点,由此,石家庄市成为我国首个批量利用建筑垃圾进行堆山造景的城市。据介绍,这7处人造山景点计划销纳建筑垃圾1520万立方米。在我国,除了以上3种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方式,也有部分地区将建筑垃圾处理后用作建筑地基,这样做可以就近处理,节省运费,但其安全性也遭到各方置疑,目前尚未大面积使用。从技术角度来说,虽然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进步空间还很大,和国外先进技术相比尚存差距,但在我国实现和大力推广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是完全可行的。
亟须法规助推产业链形成
既然技术已经相对成熟了,为什么我国建筑垃圾问题还是日益严峻而资源化利用率仍然很低呢?有业内人士指出,真正的问题在于相关政策和管理的缺失。针对建筑垃圾处理,我国没有专门的立法,都是一些规定和指导意见,并且强制力不够。如我国早在2005年就明确了实行建筑垃圾“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但由于没有具体实施细则来保证,这一规定往往流于形式。另外,建筑垃圾处理的部门联动机制、政府监管等方面仍然存在不足,导致很多建筑垃圾任意倾倒但无人过问和处理。
一方面是建筑垃圾的随意处置,胡乱填埋,很多人在为怎样处理小山般的建筑垃圾头疼不已;另一方面,有处置能力并能变废为宝的众多建筑垃圾处理企业却在为严重缺乏建筑垃圾原料而面临严重亏损。按照我国相关政策的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即便获得审批,运输建筑垃圾的成本也非常高昂,这对企业来说是不小的压力。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正是由于类似政策的掣肘,目前完善的建筑垃圾处理产业链尚未形成,全国几十家建筑垃圾处理企业普遍生存困难。如北京元泰达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生产线每年销纳建筑垃圾的能力为100万吨~150万吨,但实际上该公司每年只有几万吨的建筑垃圾来源。“建筑垃圾的处理和利用是一个涉及到产生、运输、处理、再利用各个方面的系统工程,其中更是牵扯了建设、发改委等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只有所有的环节统一管理、协同配合、有效联动,才能形成一个闭合的建筑垃圾处理链,真正实现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目前,这些环节间实际是孤立的,建筑垃圾的处理单凭企业行为和市场运作在初期很难实现。”陈家珑如是说道。
要大规模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尽快建立起配套的政策法规体系是当务之急。国外建筑垃圾的高资源化利用率和政府的政策扶持有很大关系。如一些国家的政府明确规定,送到资源化利用企业的建筑垃圾的产生者要给企业付钱。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是极具社会意义的事情,需要通过政府的协调和支持,将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逐渐推向市场,探索出一条政府不投资、企业有效益、建筑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再利用的新路。可以参考国外的经验,先靠政府出台政策强制推行,然后再慢慢形成产业链,走入市场化阶段。
目前,河北省邯郸市、陕西省西安市、云南省昆明市、广东省深圳市等地已经出台了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的一系列举措,推动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步伐,而北京市等地也开始出台一些政策。随着各地对建筑垃圾的重视以及相关政策的出台,当前建筑垃圾处理落后、资源化利用率低的状况有望得到明显改观。